一、起诉合同有效能一并请求履行合同吗
在诉讼中,依法主张合同有效与诉求合同履行无法同时进行。
这是因为仅对于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有效合同,方能寻求其履行。
而就合同效力问题提出的确认之诉,在性质上无疑是在质疑合同的法律价值和有效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意味着该项合同效力仍然未经法律的客观确定。
既然如此,当事人自然无法提出签署合同后的履约方面的请求。
在法院正式确定合同为有效之后,当事人方可进一步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合同的实体性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的区别
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虽享有相同之性质,然而两者之间仍然存在显著差异:
1.确定违约金具体数值的依据有所不同。
对于法定违约金而言,其数额确实定是基于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
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对违约金问题作出规定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首先,法律明文规定特定比例作为违约金的标准。
当当事人违约行为发生后,可以依照这一标准计算得出相应的违约金金额;
其次,法律只规定了一个大致范围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具体数额可在合乎规范的幅度内自主决定。
反观约定违约金,其数额的确立则建立在当事人对违约金条款的协商基础之上。
只要法律并无明确禁止当事人在合同中设立违约金条款,他们便有权自行设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