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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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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押金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6-25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到期押金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是否能够退还。如果租房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才退还押金,那么一般不会退还。同时如果提前退租构成违约,还应承担违约责任。之前交付的押金可能会扣留作为违约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

  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大致如下: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剩余的押金在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三、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满足了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即成立,如果合同成立条件上没有这种要求,则其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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