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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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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算诈骗行为
更新时间:2024-06-13
  一、什么行为算诈骗行为

  诈骗行为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有何种不一样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为:

  1.客体不同:

  (1)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2.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

  (1)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

  (2)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3.刑期不同:

  (1)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等等。

  三、诈骗罪多久宣判

  诈骗罪宣判时间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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