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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4-06-12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该怎么写?

  一、遗嘱应该怎样写?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遗嘱有效要件是什么

  1、遗嘱人须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你遇到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杨志峥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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