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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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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是盗窃罪?
更新时间:2024-06-06
  一、怎么样是盗窃罪?

  符合以下标准的是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找法网提醒您,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犯盗窃罪的会怎么判刑

  犯盗窃罪的判刑是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多次盗窃、扒窃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案能撤诉吗

  盗窃罪是刑事犯罪,不可以。刑事附带民事的受害人是否主张自己的损失,有刑事附带民事的受害人自己决定。

  《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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