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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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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的例外与担保物权善意取得的认定
更新时间:2024-05-26

第一阐明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例外情形的具体条件,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证据规则及证明责任的规定,来综合认定不动产无权的归属。

其二阐明阐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善意的认定,金融机构在设定担保物权时,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处应查验不动产登记簿外,还应通过实地考察,查找生效裁判书、裁定书等方式,查验涉案不动产的真是权利状况,否则应承担不动产权利灭失的风险。

其三确认不动产登记的复合性,导致由此引发的诉讼就应当根据诉讼标的确认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涉及登记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这一规定是完善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时的处理机制,便于纠纷的一次性解决,方便当事人诉讼,并未改变相关争议的民事纠纷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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