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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处
更新时间:2024-05-22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处?

  律师解答:

  (一)购房。无论是全款购房时一次性使用,还是用于商业贷款购房的首期付款,亦或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归还本金加利息,这些都是符合规定的使用方式。

  (二)自家住房的建设、重建或大规模修缮。

  (三)租房可以提取相应的公积金额度。

  (四)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对于治疗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律师补充: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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