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汪浩律师
湖北-黄冈
从业8年 主任律师
17
好评人数
24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劳动者加班费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4-05-21
  一、劳动者加班费法律规定

  劳动者加班费法律规定即《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劳动者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没有加班费可以劳动仲裁吗?

  没有加班费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仲裁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汪浩律师
您可以咨询汪浩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246 人 | 湖北-黄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