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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5-21
  一、申请专利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申请专利程序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2.专利申请的受理;

  3.缴纳申请费;

  4.专利审批;

  5.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6.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7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8.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二、专利特点

  专利具有下列特点:

  1.排他性

  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外观设计,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2.区域性

  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

  3.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

  三、授予专利的基本要求

  授予专利的基本要求是专利应当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特点:

  1.新颖性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找法网提醒您注意,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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