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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闭员工的办公系统,员工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5-14

在现代工作生活中,办公系统是员工进行日常工作的重要工具。如果公司无故关闭员工的办公系统,可能会对员工的正常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可能构成变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那么,当公司关闭员工的办公系统,员工该怎么办呢?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不能单方面随意解除。如果公司随意关闭员工的办公系统,并进行单方面解除员工的话,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和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那么这种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常说的“2N。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公司给员工关闭办公系统,但工资正常足额发放的话,一般不认为公司行为违法。此时员工可以主动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正常安排工作。如果公司借关闭员工办公系统,进行克扣、少发员工工资的话,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员工可以向公司发送被迫离职通知书,后续通过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关闭办公系统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公司也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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