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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怎么区分
更新时间:2024-05-10
  一、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如下区分:

  1.性质不同

  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牟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并且最多只能为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四倍的部分则不受法律的保护。而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其行为发挥着银行的职能,通常利息奇高,而不只是略超出银行利息四倍。

  2.规模不同

  民间借贷的规模一般较小,其借贷对象一般只针对特定的个人和单位,并且放贷的次数较少。而高利贷则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

  二、民间借贷讼诉流程

  1.债权人准备好能够证实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2.书写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3.人民法院核实情况予以立案后,会发出受理通知;

  4.人民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质证和组织双方答辩;

  6.宣布判决结果;

  7.判决生效、执行。

  三、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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