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时,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样可以取保候审。
4.如果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须遵守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
1.他们必须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时,他们应当及时到案。
3.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保护证人的权益和维护证据的完整性。
三、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
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是有限制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这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和审查。
2.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可以根据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不得超过法定期限。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