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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杰律师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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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4-15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什么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条、130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一个刑事案件要多久立案

  一个刑事案件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特别重大可延长六十日。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1.刑事拘留阶段

  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2.批准逮捕阶段。

  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

  4.补充侦查。

  5.提起公诉。

  6.审判。

  7.上诉或抗诉-----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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