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董佳庆律师
安徽-阜阳
从业6年 主办律师
4
好评人数
1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诈骗罪的数额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2024-04-08
  一、诈骗罪的数额怎么确定

  诈骗罪的数额的确定是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找法网提醒您,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三千以上公私财物;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罪判了钱需要还吗

  诈骗罪判了钱需要还。诈骗还钱属于民事赔偿行为,判刑属于刑事处罚,二者侵犯的权益及违反的法律不同。当诈骗犯支付了民事赔偿后,同样需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董佳庆律师
您可以咨询董佳庆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16 人 | 安徽-阜阳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