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梗概】
2021年10月,孙某看到新闻后勃然大怒,因为该新闻披露了李某利用病重的儿子通过各平台筹集100余万元善款,但将该善款用于自身享乐,完全不顾孩子,并且李某经济能力很好,却为筹款而隐瞒自身财产情况。孙某恰好是捐款人之一,曾经通过某平台给李某捐赠2万余元。于是孙某咨询律师该如何拿回善款。
【处理结果】
可以有三种方式:
第一,行使赠与人法定撤销权撤销合同。因为网络募捐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负有将善款用于特定用途的义务,而本案中受赠人没有履行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663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从而取回善款。
第二,主张解除赠与合同。网络募捐属于目的性赠与,即赠与的目的是用于救助他人,挪用善款会导致赠与人赠与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故可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从而拿回善款。
第三,主张受欺诈而撤销合同。赠与人一般是基于对受赠人穷困等而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基于诚信原则应当披露自身财产真实情况,其隐瞒的行为构成消极欺诈,根据《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故孙某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取回善款。
【律师心语】
每一分善款、每一分善心,都是爱的表达,我曾经也通过线上帮助过这些弱者,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物欲膨胀,开始利用人们的善良和爱心,寻求其他“出路”。我曾经在微信群里,也看到过很多次分享链接的群友,后来才知道筹集的善款,他们会对其进行分成,所以很多人都开始渐渐识破了这个“骗术”。希望社会多一些真诚,希望我们的善心都能被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