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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新律师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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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更新时间:2024-02-19
  一、造林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

  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1、 项目工程名称:

  2、 项目工程地点:

3、 施工范围:造林绿化面积约亩。

  二、工程工期

  1、 总工期为75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三、植树造林的好处

  1、保护环境,维持生态系统,改善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

  2、治理沙化耕地,控制水土流失,防风固土,增加土壤蓄水能力;

  3、自动的调温器,夏日树荫下气温比空地上低10度左右,冬季又高2-3度;

  4、天然除尘器,树叶上长着许多细小的茸毛和黏液能吸附烟尘中的碳、硫化物等有害微粒,还有病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大量减少和降低空气中的尘埃;

  5、制造氧气,树叶进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并制造人体所需的氧气;

  6、消灭细菌,松、樟、榆等树能分泌杀菌素,杀灭结核杆菌、白喉杆菌等病菌;

  7、消减噪声;

  与造林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造林;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

  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造林;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

  第二十七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山育林。

  为了充分调动单位和个人护林、造林的积极性,鼓励大家植树造林,法律规定谁造林谁拥有的原则,在法律上明确了营造的林木归营造单位和个人所有。在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确认后,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办法林权证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造林工程劳务合同范本的问题。造林工程是一项有利于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工程。造林的时候要选择易养活的植物进行栽种。如果您对造林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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