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会有效,前提是该补充协议经过了双方的认可,并且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等。离婚后补充协议一般具备的内容有订立理由、双方的住房归何方等。
一、
民法典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会不会有效民法典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要经过双方认可,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同时,对于净身出户协议,只要是在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下签订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反悔,法院将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因此,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财产分割协议,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及时办理离婚登记。
二、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什么内容提醒您,离婚补充协议主要有六个内容。具体如下:
1.写清楚订立双方的姓名、性别、具体的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
2.订立离婚补充协议的理由;
3.写清楚共同住房的具体地址;
4.写清楚该房屋产权归哪方所有,费用由哪方承担;
5.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是否有效;
6.订立方的亲自签名和订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离婚证吗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不是离婚证,离婚证要经过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才能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