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能否维权解决拆迁安置房质量差的问题
如果发现拆迁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
1.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解决争议。
2.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当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时,业主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解决方案。
3.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当无法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争议时,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是: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三、
分析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