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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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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工伤待遇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14

  一、

  职业病工伤待遇有哪些规定

  职业病工伤待遇有以下规定: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5.伤残津贴。

  6.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

  职业病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申请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还需要提供:

  (1)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2)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5.其它。

  三、

  职业病没有获得工伤待遇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负有赔偿责任但是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权;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不赔偿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去投诉、举报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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