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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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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2-05

导读: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借用他人名字;伪造债务;未经同意擅自转移资产等。离婚前发现财产转移的处理方式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留证据对其进行起诉等。

一、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1.直接隐瞒。

  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

  (1)转移存款;

  (2)虚假过户;

  (3)变卖资产;

  (4)私赠他人。

  3.借用名字。

  4.伪造债务。

二、

离婚前发现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前发现转移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找法网提醒您,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财产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时机与机会。

  3.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

用离婚手段转移财产恶意逃债是怎么回事

  找法网提醒您,用离婚手段转移财产恶意逃债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是无效民事行为。

  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可分两种情况:

  1.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

  2.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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