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企业借贷合同是不一定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下才能依法成立有效,具体是企业依法设立、企业借贷合同条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借贷合同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一、
企业借贷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公司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具体如下:
1.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借款并非公司自有资金,又转贷给其他企业牟取利益,借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企业间借贷无效;
2.企业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借款项用于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仍然提供贷款的,该借贷合同无效;
3.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
企业借贷合同的主要内容企业借款合同的内容有:
1.借款种类;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3.借款用途,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4.借款数额,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
6.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
企业借贷合同需要公证吗借款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提醒您,申请公证是请求公证机构对转让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而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