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龚玲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9年 主办律师
260
好评人数
4562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农村房屋动迁赔偿支付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1-06

导读:

农村房屋动迁赔偿支付方式有支付对被拆迁房屋专业估价的补偿金、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拆迁房屋补偿费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支付。

一、

农村房屋动迁赔偿支付方式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

  1.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

  3.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

拆迁补偿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拆迁房屋补偿费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发放。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和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费和奖励费、家电移机费和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

拆迁补偿款未获得怎么办

  1.可以与征收部门就补偿款的支付时间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2.沟通未果可以按照征收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3.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