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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勤律师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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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03
导读: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一般至子女18周岁,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可不给付抚养费。

一、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一般至子女18周岁。但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

抚养费给付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本身就是孩子的父母在离婚时自行商议的事项,如果说照顾孩子的一方认为对方可能会在支付的过程中逃避责任,可以在法庭上直接要求对方将所有的抚养费都在一次之内付清,法院一般都会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然后根据其实际的条件来判定是否允许的。

三、

抚养费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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