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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书写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9-27

1.借条标题


  在书写时,借条标题要写成“借条”,而不能写成欠条、收条等。

2.借款事由


  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将借款事由说清楚、写明白,这样出借人才能明确借款的去向和用途,也可以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证据。


3.交付方式


在支付借款时,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等线上支付方式,这样做能够清晰留痕,支付记录可以作为诉讼时重要的证据。

4.借贷关系



  借条中要明确写出借款双方的身份关系。

5.出借人信息

  借条中要写清出借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


7.约定利息


  借条中要明确利息的计算标准,并且利息上限以具体法律规定为标准。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双方约定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限

  如未写明利息则认为该借款无利息。


  借条中要写明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在借款期限内还清借款,如未在期限内清偿,将面临相应的惩罚措施。

9.逾期利息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规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限。

10.纠纷费用

  在借款纠纷发生后,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写清地址


  借条中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地址,以便诉讼时法院准确送达法律文书。


12.交易信息


  在借款过程中保存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账记录等交易信息

  在借条中写明借款人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信息,为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据。

13.借款人


  借款人应当在借条中签名、捺印并附上身份证号码。


14.保证人


  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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