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何正海律师
湖北-武汉
从业9年 专职律师
59
好评人数
115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合同终止解除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3-09-04

导读:

合同终止解除的区别是适用范围、适用的条件不同和法律后果不同。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

合同终止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解除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而解除合同原则上只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既可以适用一方违反合同也可以适用无违反合同的情形。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二、

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有以下解决措施:

  1.恢复原状。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