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孙心远律师
江苏-苏州
从业14年 主办律师
15
好评人数
5101
帮助人数
5分钟内
平均响应时间
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更新时间:2023-07-05

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孙心远律师
您可以咨询孙心远律师 5分钟内响应
近期帮助 5101 人 | 江苏-苏州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