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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婷律师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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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3-06-07

  一、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为:

  1.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为:

  非法携带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2.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罚

  行为人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非法携带,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而携带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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