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撤销婚姻关系不属于离婚,婚姻可撤销是因为欠缺婚姻生效的要件,因此婚姻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效力,男女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
撤销婚姻关系属于离婚吗
撤销婚姻关系不属于离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之间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二、
可撤销婚姻情形
撤销婚姻情形即因胁迫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这两种情形。其中“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在判断胁迫结婚的饿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3.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
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
三、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
4.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如公告的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