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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提供材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4-14

导读: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有离婚起诉书、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最好提供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果原告书写起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头口起诉。


一、

起诉离婚提供材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二、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开庭由法院自行决定,并载于出庭通知书内,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且人民法院神而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需延长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

三、

起诉离婚诉讼费要多少?

  起诉离婚诉讼费要多少要看是否涉及财产分割,如果没有涉及的,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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