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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呢,应当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3-04-14

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只要夫妻双方未特别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约定其他财产制,婚内共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感情好时,自然不存在分割财产之事,但离婚时,则处处都在计较之中。财产分割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质量,这历来是婚姻家庭纠纷的常客。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这是最平和的方法;另一种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分割财产。财产分割的范围仅指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以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其他财产,均不属分割之列。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对不同类型的财产作不同处理,原则上作均等分割。但根据生活的实际情况,结合照顾子女的辛苦、全职在家的牺牲以及婚姻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会差别。

一般而言双方争议较大的往往都是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归属首先还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如果双方均想获得房产所有权,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有其他房产、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是否有支付对方房产折价款的经济条件等综合分析判断。如果一方想要,则可以判归一方所有,其给另一方房产分割折价款。如果双方均不想要房产,则可以共同委托人民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的价款。在农村,夫妻共同财产往往还包括了承包地、宅基地等,在分割时应当遵循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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