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饲养动物伤人事件常有发生,法律规定,饲养动物伤人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一、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一)是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因为这个损害是饲养的动物造成的,而不是人的直接行为造成的。
构成一个饲养动物起码要有两个要素:一是动物是为特定人占有的,不是特定的人不行,特定人占有才有办法区分你的、我的;二是为特定人控制的,它为特定的人控制才能确定谁能承担责任。
(二)是饲养动物责任的主体是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就是说,责任主体跟行为主体不一致,造成损害的是动物,承担责任的是饲养人、管理人,这是典型的替代责任,替代动物承担的责任。
(三)是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在我们国家也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理论上曾经有不同的观点,有主张无过错责任的,也有主张过错推定责任的。
二、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的分类
(一)饲养动物损害的一般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 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违反管理规定的动物损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损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动物园动物的损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五)遗弃、逃逸的动物损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判定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发生动物造成人身损害侵权的,如果是饲养动物的,由饲养人承担责任,如果遗弃动物的,由原饲养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