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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文平律师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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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的特点
更新时间:2023-03-22

导读: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的特点是有危害性的、具有刑事违法性的、和应受处罚性的。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程序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进行起诉,最后由法院宣判。

一、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的特点如下: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二、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程序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程序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再视情况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并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或者检查犯罪场所;最后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起诉或者不应予以追责的,则撤销案件。

三、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四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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