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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烜墚律师
天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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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取证之道
更新时间:2023-02-01

张主任开场讲到,之所以会选择这一刑辩实务中的难题,是因为律师取证、调证工作对于案件发展乃至案件结果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问题目前已通过申请律师调查令基本得以有效解决,然而刑事辩护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仍存在巨大问题与困境。随后,张主任结合自身实务经验,通过其办理的刑事案件为切入点,从刑辩律师为什么要取证、当前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取证的法律依据、如何取证以及取证中的难点、证据的调取与提交、防范取证风险等七个部分为在场人员分享了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的取证之道。

  1、辩律师为什么要取证

  张主任从侦查机关有时会不记录辩解、不侦查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被害人陈述虚假、证人证言取证片面、当事人自己不懂没说、侦查不到位、申请调证司法机关不调、当事人对合理辩解有一定的举证责任等十几个方面分析了作为刑辩律师为什么要取证以及取证的重要性。

  2、当前取证存在的问题

  张主任谈到,目前取证存在的问题有律师自身原因,比如有的律师不敢取证,甚至有的律师认为不能取证,这样的做法和说法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赋予我们辩护律师的职责要求的。而根本问题还是在于刑诉法等相关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重点在于约束,而不是在于保障,导致辩护律师拿着律师证去取证会出现不配合、不接待等一系列问题。而最为关键的是律师申请司法机关调查取证被驳回后,没有任何救济途径,导致很多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可能得不到还原。

  3、律师取证的法律依据

  随后,张主任向大家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高检规则》、《律师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中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以及对于律师调查取证的具体要求。

  4、如何取证

  关于如何取证的问题,张主任首先谈到取证时机的问题,张主任认为取证要趁早,最好在审查批捕环节前取证,批捕后取得的证据不会轻易改变结果,效果天壤之别;其次张主任谈到要与嫌疑人、家属充分会见、沟通了解案情,发掘取证要点,围绕犯罪构成取证;再次其列举了有哪些证据可以取、通过什么方式取、取证所需工具,采取何种方式取证;最后张主任谈到作为辩护人要充分认识案件性质,分析案件的敏感性,充分研判后展开取证。张主任强调即便是敏感案件,如果相关证据对于定罪量刑起到关键作用,该取证还是要取证,就是取证的方式方法要更为稳妥慎重。

  5、取证中的难点

  张主任从侦查机关有时会不记录辩解、不侦查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被害人陈述虚假、证人证言取证片面、当事人自己不懂没说、侦查不到位、申请调证司法机关不调、当事人对合理辩解有一定的举证责任等十几个方面分析了作为刑辩律师为什么要取证以及取证的重要性。

  6、证据的调取与提交

  关于证据的调取与提交,张主任提到,对于某一证据是否需要调取,证据取得后是否需要提交,要与当事人及家属充分沟通,权衡利弊后才可调取、提交。相关证据由家属提交还是律师提交也要进行考量,由律师提交的证据要与办案人沟通后提交,以免引发办案事故。

  7、防范取证风险

  关于取证风险问题,张主任强调要反复与家属确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不能转移财产,不能毁灭伪造证据,不能串供,不能作伪证等红线务必严守。取证中要做好留痕工作,证明取证的合法性。同时对年轻律师提出一定要把握红线,勤汇报,多研究,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反馈,尽量不要与办案单位发生冲突,讲理讲法,良性沟通。

  张主任分享后,在座律师纷纷谈了自己关于取证的想法、看法和遇到的问题,张主任进行了逐一解答和回应。

  部分亲办案例

  ➢ 山西省某强奸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辩护,嫌疑人被羁押9个月释放,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等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 河北省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及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演员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省某区法院院长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有期徒刑,一审开庭结束后介入案件,发现存在自首情节,经过调查取证,还原了相关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构成自首情节,最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6年。

  ➢ 河北省某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批捕后介入案件,经过辩护,实报实销。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量刑建议五年,经过辩护,将涉案金额大幅减少,最终判处一年。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最终被告人得以减轻处罚。

  ➢ 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强对行政程序取得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虚开发票串案,经过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细节,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加强案件的定性辩护,最终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最终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被告人的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帮助毁灭证据罪,经过侦查阶段辩护,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规模大,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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