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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2-11-15

导读: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等。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是具有约定性、规定性和约束性。


  一、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4.内容违法的。

  提醒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包括: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都是经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同意的;

  2.免责条款具有规定性,免责条款必须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

  3.免责条款具有约束性,合同订立后,一旦出现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和条件时,即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三、合同免责条款怎么写

  合同免责条款应写明:免责的原因;免责的对象;免责的具体情形;免责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免责条款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采用特别的标识对与他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提请当事人特别注意或者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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