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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光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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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与限高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2-10-29

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难免会遇到信用缺失的人,俗称“老赖”,为加强信用中国建设,各级法院和地方政府都加大了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可以限制高消费,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今天来聊一聊。

哪些人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有何惩戒措施?

1.向社会公布失信人员信息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联合惩戒

人民法院联合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3.被限制高消费

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哪些人应被限制高消费?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失信和限高的区别?

1.限制对象不同

限高针对的是未按期履行的被执行人,其原因在所不论,而失信则是针对存在上述六种情形,主观上恶意逃避、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

失信必限高,限高未必失信

2.惩戒力度不同

限高仅仅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而失信则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多方面予以限制。

失信惩戒力度>限高惩戒力度

如何能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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