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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2-10-18

  一、效力待定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效力待定与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是

  1.效力待定的情形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无权代表人所订立的合同。

  2.合同无效的情形: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1.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2.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

  三、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

  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包括:

  1.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

  找法网提醒,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2.撤销。相对人除了有催告权外,还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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