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执行和刑事执行区别在哪
民事执行和刑事执行区别如下:
1.执行机关不同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只有法院才有民事执行权,其他任何机关都不得实施民事执行行为。
刑事执行的执行机关既可以是法院,也可以公安机关或劳动改造机关。具体来说,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视具体情况,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的劳动改造机关或公安机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等判决的执行,由法院执行,必要时也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2.执行对象不同
民事执行的对象只能是物和行为,不能对被执行人的人身执行,更不能以对人身的执行代替对物或行为的执行。
刑事执行的执行对象主要是被执行人的人身,如限制其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直至剥夺被执行人的生命等,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是物(如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时)。
二、民事执行措施有哪些
民事执行措施主要有如下几种: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劳动收入;
2.査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3.强制被申请人交付由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4.强制被申请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划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存款。
三、民事执行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民事执行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委托代理人即认为取得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亲自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