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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
汪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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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从业25年

现实社会中,有许多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需要我们理清,而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一直是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这间难以区分的要害处,如何正确区分两者,要从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为关键点:

一、双方是否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没有自主工作的权利,雇主随时可以改变雇员的工作内容,更改其中的工作计划;雇员完全处于雇主的监督之下,如果雇员违反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时,雇主还可以对其进行处分。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很自由,不存在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劳动条件的提供及劳动方式。

在雇佣关系中,由雇主向雇员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主要有劳动场所、劳动工具和相关的劳动资料等。而承揽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本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只用向定作支付工作成果即可。

三、劳动报酬支付方式。

在雇佣关系中,报酬的支付有一个相当长的周期,而在承揽关系中不存在支付周期的问题。

四、劳务的专属性程度不同。

在雇佣关系中,由于双方存在一定的人身支付关系,所以雇员不得未经雇主同意,将自已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己履行,而承揽关系则相关他可以将自己的工作交给第三人来完成,由承揽人以劳动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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