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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养娃17年花46万,起诉向前夫索要一半,法院怎么判?
更新时间:2022-10-09

女子养娃17年花46万,起诉向前夫索要一半,法院怎么判?

“大城市里养个孩子一个月只给500块,够吗?养条狗都得花这么多吧!”

“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签了字的,而且我没钱,多了我也给不起。”


PART 01

早在2004年,李女士就和许先生在法院的调解下离婚了。当时女儿只有1岁,所以双方约定,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其十八岁。

离婚后,刚开始许先生还像模像样地给了几个月抚养费,可是到后来,每次问要钱都是一拖再拖,诉苦说自己经济太困难了,连自己都养不活,实在没有多余的钱给女儿了。

为母则刚,李女士很坚强,孩子爸不给钱,她就自己努力赚。孩子渐渐大了,加上教育的费用,开支明显更高了。一份工资不够,李女士就开始想办法做副业。因为要照顾孩子生活起居,李女士也没有太多时间,就跟着其他宝妈在微信上卖卖东西。母女俩省吃俭用,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来,女儿也顺利考上了大学。

收到女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李女士哭了一场,自己终于把孩子抚养成人,但是同时她也感到委屈不甘,17年来,孩子的爸爸一直缺席,抚养费也从来未给。现在孩子长大了,她决定好好跟前夫算算账。

李女士列了一页清单,2004年8月至2021年6月,为女儿支付了学费185,270元;伙食费、旅游费、校服费、住宿费、课外活动费、竞赛课程费、竞赛考试费、培训费142,269元;配眼镜费、医疗费84,400元;保险费52,656元,以上合计464,595元。


“你自己看看吧,女儿我养大了,这些年来花了46万多。你这个当爸的,不出力也不出钱,怎么说得过去?我也不跟你要多,孩子花的这些钱,你要出一半,23万。”李女士找到前夫跟他摊了牌。

“我出不起这么多,当初说好一个月500块,你花这么多钱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根本不知情。”对于这么一大笔抚养费,许先生并不认可。

“你以为培养一个孩子简单吗?物价都涨了多少轮了?”

“拿不出这么多,就这样吧。”

见前夫不给钱,李女士生气极了,直接诉至法院,要求就抚养费问题申请强制执行232,297.50元。



PART 02

本以为自己的遭遇会得到同情和支持,可是法院的判决却让李女士非常失望。

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请求,同时对许先生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

法院认为,双方离婚后为孩子支出的超过离婚协议的教育培训费用等,实际抚养一方需在支付前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经另一方事先同意才可要求分割;若未能协商一致的必要支出,应视为实际抚养一方自愿为子女负担的部分,不宜划入未实际抚养一方的抚养费负担范畴。

在本案中,追偿费用超出协议约定且未征得许先生同意,亦不能证明费用确属必要、合理。

李女士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不说,在大城市里生活,让前夫每个月支付1127.5元的抚养费,多吗?


PART 03

由于新闻披露有限,我们目前对细节情况不得而知,所以也不对法院的判决做过多的评价。但是需要说的是,维权也是要讲究策略的。如果是直接拿着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法院执行超过协议约定的部分,法院驳回原告请求也是于法有据。

不过如果换一种思路和策略,考虑17年来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那么结果应该会不一样。所以遇到困难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给自己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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