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国
从业1年 主办律师
18
好评人数
4021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公摊面积达到百分之四十六?就离谱
更新时间:2022-09-08

近日,在山东青岛有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公摊面积达到了46%以上,接近一半面积的房子都被公摊摊出去了。


业主们反映,根据购房之初销售人员的解释,小区属于超高层建筑,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可能会达到31%。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最终收房时的分摊系数均在46%以上。记者联系了此项目开发商,工作人员听明来意后,直接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住宅的公摊面积并没有设置上限和下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摊面积可以任由开发商随意设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出现误差,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的标准,多退少补。简单说,就是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同意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人。


融创观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正加速发展。无论进城务工还是大学毕业生就业,为了在城里扎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都可能面临买房的情形。因此,在看房选房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对比甄别房产的配套、环境,尤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细节的约定。若遇到上述这种情况,无需担心。收集好相应证据将开放商起诉至法院,主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