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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客运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2022-09-06

导读:签订客运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保管好车票、船票;承运人拒载的,旅客有权进行投诉;客运合同成立时间一般是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


  一、签订客运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客运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性、紧急突发处理方案等。不要乘坐无营运资质、运输工具没有安全保障的运输工具。

  2.车票、船票等既是客运合同的表现形式,同时又是有价证券。车票、船票等作为有价证券,除记名的客票外,其他不记名的客票在检票之前可以转让。如果在检票前客票丢失,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如果承运人拒载,旅客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有权对拒载承运人给予处罚。

  4.出现先乘坐后补票情形时,旅客运输合同自旅客登上交通工具时成立,其后旅客补票的行为则是旅客向承运人履行支付票款的合同义务。提醒您,旅客自身健康原因导致伤亡的,承运人不用承担责任。

  二、客运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客运合同成立时间为:

  1.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

  2.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在一般情况下,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或者旅客取得客票时起,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客运合同就成立

  三、客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客运合同为运输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客运合同的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客运合同是旅客与承运人关于运输旅客的协议,客运合同的目的是承运人按时将旅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因此,客运合同的标的即为运输旅客的行为。

  2.客运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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