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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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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不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8-19

  一、哪些案件不是公诉案件

  以下案件不是公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的轻伤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提出自诉。

  二、公诉案件是什么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三、公诉案件的提起条件

  公诉案件的提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

  (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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