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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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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怎么做以及医疗过错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08-15

  一、医疗过错鉴定怎么做

  医疗过错鉴定按照以下程序做:

  1.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规定期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规定期限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3.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规定期限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过错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过错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其他。

  三、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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