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房产继承的手续以及房产继承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潘丽萍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山东-临沂
专职律师
从业11年

  一、房产继承的手续

  房产继承的手续要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还要备齐以下几样材料: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产继承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继承时效的规定是三年。但前提是产生了纠纷,并且当事人要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那么才会涉及到这个诉讼时效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产继承的发生条件

  房产继承的发生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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