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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征武律师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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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为什么我建议申请听证,而非陈述申辩?
更新时间:2022-07-13

【摘要】收到环保《处罚告知书》后,很多企业慌忙递交《陈述申辩书》,而最终绝大部分都没有效果。因此,今天跟大家聊聊为什么选择听证,听证的好处有哪些。

1. 为什么企业会选择陈述申辩,而放弃听证?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有以下几种可能:

(1)收到环保《处罚告知书》后,很多企业没太当回事,错过了5天的申请听证时间;

(2)认为不应该处罚或罚这么重,或诉苦说如何困难,于是提交了《陈述申辩书》,觉得自己有理有据;

(3)不清楚环保处罚案件的流程,不知道听证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好处;

(4)怕申请听证给环保局造成麻烦,不敢申请。

以上种种原因,导致企业没有申请听证。最后,等环保局下发《处罚决定书》时,才恍然大悟。

2. 什么是听证?什么是陈述申辩?

听证是环保局与企业以面对面的方式,听取企业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处罚数额等方面的意见,并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回应的审理方式。

陈述申辩则是企业写书面材料给环保局,环保局进行书面审查的审理方式。

有此可知,二者最显著的区别是,听证是面对面的、双向的、可以辩论的沟通,而陈述申辩是书面的、单向的、没有回应的单方解释。

显然,听证的效果远远好于陈述申辩。

笔者代理的听证案件,全部不予处罚。

3. 申请听证注意事项 (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64条规定了6种可以申请听证的情形,全部是对当事人的权利有较大影响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只要符合听证条件,环保局必须作出相关文书并在文书中载明这样一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公司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听证的时间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因此,申请听证的时间是从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的五日内,这里注意3点:

①是从企业签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日期而非环保局作出的日期起算;

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的规定,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即从收到之日的次日起算。如6月1号收到的,则从6月2号起算。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③“五日”指5个工作日,如包含周末、法定节假日的,需顺延至工作日。如周三收到的,则从周四开始起算的5日为周四、周五、下周一、下周二、下周三,即下周三前都可以申请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五条 本法中“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④建议最好提交书面的《听证申请书》,并以邮寄的方式提出申请,保留好邮寄底单,确保留下申请痕迹。如果是微信、电话或口头申请,工作人员可能忘记。

以上就是关于听证和陈述申辩的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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