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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泉律师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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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和时间
更新时间:2022-06-18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和时间

  1.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事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3.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4.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5.复核的时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6.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7.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二、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技巧

  (一)辨别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

  如果交通事故只是一般的擦挂,那就看事故车主的协商了,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自己协商解决。因为像这样的小事故又花不了多少钱,而且最主要的是如果让保险公司来处理,就会影响自己车辆的信誉值,从而影响自己第二年的保费。

  (二)联系120

  如果出了事故后,首先看人员是否都未受伤,有人出现了受伤的情况,肯定首先就要联系120,实施现场求助,如果不懂紧急求助的知识,不要自己去乱施援救,不然很容易适得其反。

  (三)联系当地交警

  无论是在高速公路还是在一般的公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情况比较严重的,首先需要联系当地的交警,一方面需要来勘查现场,其次交警来后好维护交通秩序。

  (四)联系责任车主的保险公司

  交警来后,确认了谁是责任车主后, 就需要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保险员来勘查现场。其实起的作用也不大,也就是现场取证而已。

  (五)保账的问题

  在事故认定后,保险公司会给你一张保账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你就按照所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六)保险公司确认定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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