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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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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22-04-22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一般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抚养费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费一般有以下几种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按月或按年支付抚养费和给子女房产等以折抵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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