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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纯莉律师
重庆
从业6年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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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热点问题
更新时间:2022-04-22

当前,一些住宅楼经常发生因房屋底商、给排水管路渗漏、侵占楼道导致相邻物业受损的纠纷,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查明原因做出合理解释,往往会造成业主的邻里矛盾,最终导致业主问责物业公司。

1、邻居侵占楼道物业不管,物业有没有执法权?

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不规范行为往往会损害大多数业主的权益,同时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也会产生不良影响,这些不规范行为应当得到纠正。

2、楼上漏水导致我家房屋受损,物业不制止不处理?

根据我们以往处理的案例来分析,针对房屋漏水问题,经过物业公司的调查,事实认定比较清楚,造成楼下房屋被泡的直接原因就是楼上漏水造成的,而楼上房屋的业主就是该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楼上业主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效的话,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该房屋的业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受损业主也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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