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3年3月2014年5月间,某医药企业甲被某乙(个人)拖欠人民币560万元,某乙是该医药公司的业务部门主管,拖欠资金属于部门用于投标保证金及业务拓展费用为名向企业财务借支形成的债务,时间历经1年2个月,经企业多次追讨无果。现状是:某乙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欠款,口头答应还款,态度很好,一直没有还款行动。名下一处夫妻共有财产(业已被银行抵押按揭)。
企业果断聘请律师介入处理.
处理方法:
一、 直接找到当事人洽谈,如果当事人避开不见,则找其家人沟通;
二、 家人沟通(1)刑事报案,案由(罪名):侵占单位资金罪(2)走民事诉讼程序;造成高压态势。
三、 洽谈初步取得成果,债务人某乙同意将自己名下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给债权人企业。
四、 遇到的问题:(1)银行按揭抵押,银行是第一债权人,(2)债务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还款。
五、 解决方案:
(1)签订还款协议 作用:确定在民事解决方式;确认欠款金额及其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
(2)建议由企业直接向银行(第一债权人)沟通;替代债务人某乙还款(人民币89万元)
(3)经银行同意某乙提前还款(某乙没有资金还贷款,企业专项借款利息另议)
(4)企业代替某乙还贷之后,银行债清退出,企业甲自然上升为第一债权人。
(5)企业甲要求某乙将已经清洁的房产过户到企业指定的人员名下。
(6)企业将授权名下房产,在二手市场挂牌变现。
注意重点:(1)在该过程中,所有过户费用再借款利息均以协议的方式固定下来,均由债务人某乙负担;(2)解押及变现的全过程均应由专业律师介入依法定程序运作;(3)风险提示:任何一个过程环节不能出现错误,否则,发生风险不可控容易造成负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