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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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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调结工伤死亡补偿案
更新时间:2010-11-22
2小时调结工伤死亡补偿案

 

2009年8月的一天深夜3点钟,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已预感到一定是有什么重大的事,要不然不会这个时候打这么长的电话。当我摸到手机接听电话时一看是我老家一个要好的朋友打来的。这时只听他说有一个亲戚在湖南郴州煤矿死亡了,并问我是否有时间去帮忙办理,家属很急,我当即应允。从这时我已经半点睡意都没有了,我赶紧起床整理衣物并适当整理资料。因为当事人讲的情况有限,我就只知道有人工伤死亡,其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

当我6点种起床挎上包出门时,发现深圳的街上树木很多被台风连根拔起,很多树枝被折断后掉到公路上,原来那一夜深圳起了台风。当我坐上深圳开往郴州的第一班车的时候,在车上我必须思考可能是一个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做?我必须要搞清死亡的人的家庭整个身份情况,因为这涉及到抚恤费的问题;必须搞清楚煤矿的基本情况,这涉及到赔偿能力;还必须搞清楚湖南郴州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这涉及到数额计算是否超过20万元,因为每个省基本都有一个最低煤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必须搞清楚来得家属是些什么人?他们有何要求?如何分工谈判?总之从接到电话就思维不能停止。这也是我多年的习惯。

下午3点我在摇晃的汽车思考中也再一次到了宜章县城,处理同样的事故。下车后早中饭一起吃了,一边等当事人,一边到电脑上查询湖南相关细化法律依据及行政规定并用笔计下来,经过查找和分析基本清楚了湖南当地的标准,心中对赔偿的数额的提出有了初步的判断。

下午6点,家里的亲属才从千里之外感到,我和家属简单的进行了沟通并做了一些分工并一致推荐我为主谈代表并以亲属的身份出面。并确定我们接受的最低数额以及开始的提出数额。并对人员分工作了安排,说实在,这边一起做事的和家里来的亲属总共有20几人。对方不会和这么多人一起谈,我方也不可能全部发言,这是个现实问题,所以除了确定我主谈外,另外确定男女方家属各派4人,这时我们对谈判的准备基本就绪。

对方接待我们吃晚饭后要求及时谈判,我方提出先到殡仪馆看遗体然后开始谈,对方尊重了我方的意见,这对满足我方正当要求,以及创造悲伤的气氛十分有利,也为谈判铺就了一个好的前提。到殡仪馆看遗体后约10点种我们开始谈判,我方谈判代表和对方谈判老板共有16人之多。在很悲情的气氛中我们及时指出对方对安全的不重视是造成此次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如果公开对对方将来煤矿的生存极为不利,这将给对方造成巨大的压力。同时我门提出我们的赔偿要求及法律依据以及死者老家的同等赔偿情况。当然这时我们的要求肯定是高一些。对方果然承认了安全问题并表示道歉并愿意赔偿,只是和我们的差距很大。谈判进入了最为艰苦的僵持阶段。这时双方是你一轮来我一段对方的数额在加大,我们适当再减少,和我们的理想数目已开始接近。时间以是11点多,双方显得疲劳而冲动,对方的老板之间也出现一些分歧,而且有个别人出现了一些威胁性的语言,这对调解是极大的威胁。弄不好会不欢而散并走上诉讼路,这对双方都是最下策,我及时让双方分开思考然后单独做工作,果然效果很明显,对方赔偿数额在艰难的增加。我们同时还要给没有来的千里之外的亲属汇报争取所有的家属基本满意。经过分开半个小时的时间和我们单方个别做工作最后基本满足了我们的底线数25万元,而且据了解再这之前,同一个矿有个工人死亡后抚恤的人多而比我们得到的赔偿还少时,我们的亲属还是基本满意,当晚我们双方就签下协议,第二天我们也顺利那到全部赔偿款。直到这时对方老板问我:“你是律师吧,不然怎么这么会讲”,我很直率地回答并给了他们每人一张名片,对方也留下了联系电话。

通过再次参与这样的案子,我再一次地认识到:谈判之前我们必须有充分的准备,他和打仗前的准备工作没有两样;谈判中作为一个律师主谈人员,必须要很从容驾驭双方的人员及谈判过程;谈判结束后,作为一个律师也不要就急于离开而要做到和双方的交接,既是对己方的最后服务,也是得到对方理解并成为朋友的最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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